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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岗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1-02 15:34:19    来源:温岭市妇女联合会    作者:温岭市妇女联合会    阅读次数:

温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巾帼文明岗岗位考核办法

   为进一步提升创岗质量,全面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工作中心秉持“让爱回家”服务宗旨,着力打造“六个家”文化宗旨,将岗位职责落到实处,结合活动中心工作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    一、考核原则

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奖勤罚懒,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,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业务水平,全面优化工作服务。建立过程公开透明,数据真实有效,结果公平可比的考核机制,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,与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工资收入直接挂钩,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参考。   

二、考核对象
   活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。

三、考核方式

考核采取计算机自动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实行按月考核,按月结算。
   
四、考核内容

考核标准采用百分制。从工作量和绩效率(60分)、业务水平(20分)、纪律制度执行情况及其他(20分)三块项目内容进行考核。

(一)工作量和绩效率(60分)
    1、工作量。在对前台所有业务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,将目前设置的岗位职责进行业务细化分类,在每月初,根据上月工作记录,按照以上业务分类,统计入工作量细化考核表,将工作总时间。月接待人数总时间最高的得60分,以下按与最高分的比率乘以60分计算出每个工作人员工作量考核分值,反映出工作人员间具体工作量的差距。
    2、绩效率。对于窗口岗位,依照科内定期提取的群众反映的数据、上级部门反馈的工作信息,如果第一次发生并且及时改正、没有造成后果的,仅予口头警告,暂不处理;如果造成后果或者屡次发生的,进行记录并落实到人,每条错误扣0.5分。发生的差错如可改正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正,未改正的加倍扣分。

(二)业务水平(20分)

1、定期组织政策和操作实务培训,除参加会议(培训)、休假、病假等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允许缺席、请假;否则每次缺席扣1分。

2、自觉参加市妇联组织各类活动,科内定期组织岗位练兵,通过评选、打分等多种方式考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。每次考试前三名依次加3分、2分、1分,倒数三名依次扣3分、2分、1分。每月按照考试分数换算为考核分值。

(四)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等其他(20分)
   严格按照市妇联统一发布的《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守则》、区局《网上考勤和请假制度》和《着装风纪管理制度》规定落实考核;每发现一次违纪情况扣2分。

   
五、服务明星

考核实行每月统计,每月结算,并按窗口工作总人数的5%比例评选岗位服务明星,月服务明星每次奖励200元。每月工作量统计中低于全体岗位人员平均25%以上的人员,每次扣5分(除病假、休假等特殊原因外)。考核结果于次月10天内公布,并公示3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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